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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建长江基地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来源:湖北碳交中心 时间:2024.06.03 打印

2024年5月31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举行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的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带领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行参加了此次签字暨揭牌仪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竭诚合作,签署协议,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

揭牌仪式由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何昌福主持,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卢国洪先后发表致辞,并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揭牌。共建单位代表签署《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各共建单位将共同建立司法保护与“双碳”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司法保护与“双碳”金融综合协同机制、认购相关碳汇产品及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双碳”目标联合宣传机制、“双碳”法治理论研究机制。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卢国洪表示,今年是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实施后的首年,“一条例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在此,希望能够借“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揭牌的宝贵契机,充分发挥各方协作优势,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依托基地全面深化各项合作,争取出一批精品成果,推动湖北省在双碳法治领域取得新成就、新进展,将“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建设成为支撑中部地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高地的重要载体,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提供司法智力支持。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指出,武汉海事法院作为管辖2380公里长江流域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长江生态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他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今天,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就是为实现“双碳”目标履职尽责,能动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的生动实践和重要举措。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立足于职能职责,以“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为平台,不断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功能和外溢效应,鼓励、支持公益诉讼当事人自愿以“认购碳汇”等方式履行替代性修复义务,与两家单位持续加强合作的深度广度,加大信息宣传与学术研讨的力度,办一批涉“双碳”精品案例,出一批涉“双碳”宣传调研成果,携手并肩,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赋能增效、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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